第二十八章 漏风(二)(1/2)

吴四宝是九点钟准时来上的班。

昨天晚上他们几个参与抢劫正金银行的都没回家,师徒七人躲在田添早就找好的房子里分了赃,然后各自睡了。吴四宝特地关照徒弟们第二天早上准时去七十六号上班,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免得露出马脚。

他睡到早上七点才醒,醒来后叫了辆黄包车回到自己位于愚园路475弄2号的公馆里。他是偷偷地从后门溜进去的,生怕被自己能干的老婆余爱珍抓住、追问昨晚去了哪里。还好,余爱珍不在家,估计已经去上班了。他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放了下来,余爱珍要是闹起来,神仙都得退避三舍。

吴四宝吃了点早饭、洗了个澡。裹了件浴袍坐在卧室的皮沙发上冲着窗外的细雨中的巨大花园发了会儿呆。他的公馆绝对称得上是豪宅,西式洋房,中式堂屋,附设有花园,占地十余亩,比SH滩上任何一个富豪的公馆派头都要大。只比杜月笙位于漕溪路的公馆略逊一筹。

佣人早已给吴四宝泡好了五十年陈的普洱茶。自从攀上李士群这根高枝、混进七十六号后,吴四宝的日子过得是越来越滋润了。加之他敛财有方,已经成为一名不折不扣的亿万富翁。生活水平一上去,吴四宝的身材马上发福,他又不懂得什么运动减肥的道理,只听说喝普洱茶能刮油水,便喝起了普洱。其实,他是一点都不懂得如何去品尝的。

他看了看扔在沙发上的罗马怀表——白金的表链、黄金的表盖、蓝宝石的表面、嵌了十三粒钻石——花了他三万块大洋——已经八点半了。他伸了个懒腰,叫了声:“小红。”他的丫环小红立刻从某个角落闪了出来,垂着手侍立在一旁。

“更衣。”

小红马上捧出洗得干干净净、浆得笔挺的内、外衣来,帮吴四宝一件一件地穿上。吴四宝的手可没闲着,在小红丰腴的身子上肆无忌惮地揉捏着——其实小红刚进吴公馆打工时还是个瘦弱的小姑娘,直到有一天吴四宝乘着余爱珍不在破了她的女儿身之后,她的身子才一天天丰满起来。****的滋润是一个原因、吴公馆的伙食好是另一个原因。虽然她从内心里痛恨这个衣冠禽兽,但她没有反抗的能力,只能继续在吴家苟且。

精明的余爱珍早就看出了小红的变化,但她没声张,她自己在外面也有姘头,大家彼此彼此、心照不宣。

吴四宝更完衣就匆匆钻进早已停在楼下的保险汽车里。所谓保险汽车就是防弹车。自打吴四宝加入七十六号后,随着双手沾了越来越多的鲜血,结了越来越多的仇家,他对自己的小命也就愈加的珍惜起来。不但买了保险汽车,每次出门还有前车和跟车随行保护,生怕在路上被人索了命去。其实他的公馆距离七十六号不超过两里地,走路也不过十分钟的事。

……

晴气将军翻到坂井报告的最后一页时忍不住惊奇地吹了个口哨。

“这个坂井,真是个能人!”

报告的前几页都是些无关痛痒的现场勘查的描述,除了从人类学角度分析出袭击者是支那人外——那是他早已猜到的,其他没什么实质性的内容。

报告的最后一页有这样一句话:“经调查,被击毙的袭击者身份是南京政府特工总部警卫大队成员胡可!”

“怪不得我会觉得那个死人有点面熟,原来是七十六号的人干的!”晴气恨恨地想。

胡可的身上并没有带任何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他没那么业余,毕竟是受过特种培训的人。RB人能揭开他的身份纯属偶然——是坂井的一名手下正好认识胡可——特高课和七十六号也算是兄弟单位,双方合作是经常是事,两方面的人员也常来常往。

在确定了袭击者是七十六号的人以后,坂井调阅了警卫大队所有人的照片,并请守卫正金银行的海军陆战队员们前来辨认,很快,张国正就被指认了出来,谁叫他扮演的是宪兵中佐呢,那些陆战队员曾在他面前列过队,因此对他的印象尤为深刻。

至于吴四宝和其他几名特务,海军陆战队员们倒没怎么注意,所以也没指认出来——在他们的眼里支那人的面孔都差不多,和RB人的模样也差不多。

不过,能认出张国正已经够了。他和胡可有一个共同点:都是七十六号警卫大队的成员外,他们还都是警卫大队大队长吴四宝的徒弟,尤其是外号“血腥太岁”的张国正,更是吴四宝的心腹。故而坂井判断此事一定和吴四宝有关系,就算吴四宝没有亲自出马,也起码是他指使。

“竟然是他!”这次,晴气将军是出离愤怒了,他的脸涨得通红。李士群是他养的一条狗,吴四宝则是李士群养的一条狗。狗养的狗居然反过来咬主人的主人,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更何况,李士群、吴四宝之流的势力已经坐大,再不加以整治岂不是要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