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节 大能量的人(1/2)

“这家里没个男人不行啊!我早早的就过来迎他。主要是他脾气不好,性子火爆,稍微一句话说的不对,张口就骂人,说不过就打……那天也是这样,本来他跟老陈都是朋友,平时相处挺好的,可喝了酒就翻脸不认人,把人家打得下不了床。”

她一直在喋喋不休,虎平涛却听得莫名其妙。

所里的案子由专人经手,各自负责管辖的那一块。女人说的这个案子虎平涛一无所知,显然是别人办的。

他下了电动车,走进房门敞开的值班室,对站在屋里的陈信宏说了几句。

陈信宏听了一愣,偏头看了看站在外面眼巴巴往这边瞧的女人,下意识地迈开腿脚走出来,疑惑地问:“你丈夫什么时候犯的事儿?当时是谁经手这案子?”

“我男人叫王永禄,是前天被抓进去的。我叫刘玉芬,是他媳妇。”中年妇女苦着脸道:“我不知道办事人的名字,只知道是我们工程队老杨的表亲。他说我男人那事闹得挺大,伤了人,必须法办,但这事儿可以操作,因为老杨表亲就是你们所里的人,我就……”

“等等,你先等会儿。”陈信宏打断了刘玉芬的话,凝神问道:“可以操作?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是老杨说的。”刘玉芬有些畏惧,期期艾艾地回答:“我们都叫他杨大哥。他说他老表是政府的人,就算犯了事也不怕,只要花钱就能把人弄出来。”

虎平涛与陈信宏面面相觑,都从彼此脸上看到了震惊。

陈信宏问:“意思是你给过钱了?”

刘玉芬缩着脖子点了下头,小声道:“我给了杨大哥三千块,他说不够,后来又给了两千。他说我男人的事情他老表已经安排了,三、五天就能出来,所以我今天过来看看。”

陈信宏思考片刻,对刘玉芬道:“走吧!跟我们进去,把事情好好说说。”

刘玉芬明显有些害怕,连连摆手:“不,我不去。我……我只要我男人能放出来就行。”

虎平涛在旁边耐心解释:“你应该是被骗了。国家法律不是给钱就松动的。跟我们来吧,如果你男人犯的事情不大,不用花钱也能出来。可如果情况严重,就算你花再多的钱也没用。”

……

查了记录,的确是前天的案子。

晚上十一点多,110指挥中心传过来的消息:商业街烧烤摊有人打架。李兆军的巡逻小组赶到现场处理。

案情很简单:王永禄是临关县来省城的农民工,在古渡区一个楼盘上班。当天晚上他约着工友陈勇到附近烧烤摊吃宵夜,要了两瓶二锅头,绿瓶的那种高度酒。喝完以后觉得不够,又要了一瓶。等到吃完,两个人都醉醺醺的,因为付账的问题吵了起来。三言两语不合,抡起拳头就打。王永禄力气大,打伤了对方。后来警察和120急救车前后赶到,陈勇送往医院,王永禄被带回派出所,第二天中午酒醒后做了笔录,送进看守所。

陈勇伤势似乎不重。被急救车送到医院,医生还没来得及做检查,他就偷偷跑回了家。因为找不到病人,当时还引起了混乱。迫不得已,院方只能与派出所联系,第二天从清醒过来的王永禄那里得到陈勇及其家人电话,追讨外派急救车的费用。

李兆军当时做的笔录显示,陈勇不打算追究王永禄。尽管如此,该事件已经造成了社会影响。按照《治安管理法》,做出了行政拘留王永禄三天的决定。

……

耳原路派出所还是头一回遇到这种事情。

当然,不是说这个案子,而是刘玉芬所说的“花钱捞人”。

所长办公室的门关着,虎平涛和陈信宏坐在廖秋对面,李兆军坐在办公桌右侧。

“这事儿跟我没关系。”李兆军有些急,语速也很快:“前天晚上我把王永禄带回所里,他醉了,一直躺在禁闭室里睡觉,直到第二天,也就是昨天中午才醒过来。笔录上有他的签字,昨天还是赵丽帮我录入的资料。我打电话通知他家里人,可是没人接,只好按照惯例先把他送去看守所……所长,花钱捞人这事真不是我干的啊!”